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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泉州市第三医院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生资格复审通知

2020-10-26 16:32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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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要求,现决定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如下:

 

一、复审对象

2020年泉州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入围名单(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30日。

三、咨询电话、资格复审材料报送邮箱。

电话:0595-27551132,传真:0595-27550527,邮箱:1031653031@qq.com.

四、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扫描件(照片):

1.《2020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扫描件(照片)。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不限户籍岗位的考生无需提供)扫描件(照片)。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照片),暂时未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2020年毕业生,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查询下载。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中共党员证明、两年工作经历证明等)。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报考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暂时未取得证书,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

6.报考“2020届毕业生”岗位的离校未就业的2018年、2019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附件3)。

7.报考要求具备两年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予以证明:(1)考生与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聘用)合同;(2)社保部门出具的考生参加工作后所缴纳的社保或医保等凭证;(3)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4)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党政群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5)考生个人档案内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

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相应专业工作经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或医保凭证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专业工作证明。

五、其他事项

1.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应向我院出具书面弃权声明(弃权声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现场提交或传真发送,传真:0595-27550527),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上报人事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确有特殊原因者应提前向我院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3.我院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规定递补。

4.资格复审结果及体检通知事项将在泉州市第三医院网站(http://www.qzdsyy.com)发布,请入围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考生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档案转递、资格条件再复核工作。

6.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第三医院、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7551132、0595-22112393。

点击下载>>>

2020年泉州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入围名单.xls

2020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docx

泉州市第三医院

2020年10月26日

(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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