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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知

2020-07-24 10:38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未知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结束,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将网上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已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且报名审查状态为通过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24日12时——7月27日14时整。(未提交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并无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环节资格。)

三、资格审查方式:

考生需将应聘岗位所需的全部资格审查相关要件的清晰、完整版原件图片通过以下网址进行上传。

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sydlrmyy/leader.html#/index

四、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主要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网上再次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一经发送审查材料,则视为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及入职资格。

五、资格审查要件:

考生在提交材料前,请仔细确认每一份证明材料的清晰度,如考生发送的材料存在不清晰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审核的,则视为审查不合格。

1、考生报名表(报名网站查询);

2、身份证件正、反面;

3、全部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本人照片页+个人信息页)、执业证(本人照片页+个人信息页+注册信息页),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的,考生在提供医师资格证的前提下,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级别资格证的图片(本人照片页+个人信息页);

4、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中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的备案表中需有二维码可供扫描验证,且验证有效期应晚于2020年7月31日;

5、报考医生岗位且为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提供证明研究专业方向的材料(毕业论文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导师签字、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

6、2020年应届毕业生与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高校毕业生:

需提供未缴养老保险证明、未取得护士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额外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高校毕业生需额外提供个人档案的存档证明(考生需自行查询档案存放地点。开具的存档证明应盖有档案存放部门的清晰印章),如因特殊情况导致考生无法开具证明的,可先提供《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均要求亲笔签字并在签字处按压手印,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及入职资格;

7、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和开具工作证明单位相对应的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经验证明须注明招聘条件提及的科室工作经验以及工作起止年限。若为派遣用工,导致开具证明单位与保险缴纳单位名称无法对应的,需在工作经验证明中,说明派遣用工情况;

8、《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1。承诺书中报考岗位为必填项目,且要求亲笔签字并在签字处按压手印(右手食指),不可缺项。

六、上传证件资料流程

注:为了保证上传证件资料工作顺利进行,推荐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提交审核的机会,请考生在提交前确认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为应提交的全部材料,考生一旦提交,将不能修改信息,资格审查将以考生最终提交的材料为准,若材料未提供齐全,不予审核通过,并不再以其他形式向考生追要。

1、登录报名系统后点击左侧“证件资料”选项;

1.jpg

2、考生需在各个资料后点击上传按钮上传相应的资料图片。(仅限jpg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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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弹出打开窗口中选择相应图片进行上传;

4、已上传的资料可以将鼠标放置在已上传按钮处进行预览;

3.jpg

5、如上传错误,请删除后重新上传;

4.jpg

6、全都确认完毕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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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注意事项:

1、考生可前往所在区的政务审批大厅查询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也可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社保网上服务,查询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2、卫生类专业岗位需医、药学类院校或综合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3、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及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发布的关于审查通过及面试等后续环节的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导致未参加考试中的任一环节,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为保障公平性,资格审查环节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现场监督。

本公告由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enyang.gov.cn/)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shenyang.gov.cn)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http://www.mhidsy.com)

咨询电话:024-23260053、024-23260105

纪检监督电话:024-23260109

附件:

附件1 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2: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

附件3:“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doc

(编辑:lnsu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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