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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公告

2021-06-23 21:08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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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要求,现将2021年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及笔试合格线

参加了2021年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笔试并且已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报考急需紧缺岗位的考生直接入闱资格审查(具体人员名单附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情况,经研究,笔试合格线划定为120分(含),考试总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入闱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组织

考虑到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较多,本次资格审查实行属地管理,报考县(市、区)岗位的入闱面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直(含经开区金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入闱面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5日(8:30-12:00;14:30-17:30)。

2、资格审查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市直(含经开区金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资格审查地址: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816会议室(宜阳大厦西座8楼)。

联系人:宜春市人社局许锋,咨询电话:0795-3271152;

宜春市卫健委柳琴,咨询电话:0795-3264671。

(2)袁州区资格审查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4楼1401室(袁州大厦)。

联系人:袁州区人社局魏淑莹,咨询电话:0795-3588535;

袁州区卫健委江龙春,咨询电话:0795-7029296;

(3)樟树市资格审查地址: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0楼会议室(樟树市杏佛路91号)。

联系人:樟树市人社局曾春梅,咨询电话:0795-7362601;

樟树市卫健委刘秋兰,咨询电话:0795-7161695;

(4)丰城市资格审查地址:丰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2楼会议室(丰城市紫云大道北339号)。

联系人:丰城市卫健委杜 晶,咨询电话:0795-6609130;

丰城市人社局曾文华,咨询电话:0795-6608026;

(5)靖安县资格审查地址:靖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靖安县清华大道16号)。

联系人:靖安县卫健委贾 芸,咨询电话:0795-4662710;

靖安县人社局阮家欣,咨询电话:0795-4650892;

(6)奉新县资格审查地址: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会议室(奉新县新吴路113号)。

联系人:奉新县卫健委吴 杨,咨询电话:0795-4618879;

奉新县人社局邓晨庭,咨询电话:0795-7901628 ;

(7)高安市资格审查地址:高安市疾控中心2楼211会议室(高安市瑞阳新区西区)。

联系人:高安市卫健委刘宝珍,咨询电话:0795-5293015;

高安市人社局刘青春,咨询电话:0795-5281701。

(8)上高县资格审查地址: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上高县镜山大道7号)。

联系人:上高县人社局黄 冠,咨询电话:0795-2528023;

上高县卫健委林宇虹,咨询电话:0795-2509213。

(9)宜丰县资格审查地址:宜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4楼会议室(宜丰县耶溪大道231号)。

联系人:宜丰县委人才办熊晓亮,咨询电话:0795-2765339;

宜丰县人社局邸晨岭,咨询电话:0795-2990771;

宜丰县卫健委卢玉兰,咨询电话:0795-2758953。

(10)铜鼓县资格审查地址:铜鼓县卫健委3楼会议室(铜鼓县城南西路计生服务大楼)。

联系人:铜鼓县人社局黄剑英,咨询电话:15297951100;

铜鼓县卫健委王雅婷,咨询电话:0795-8687036、8722649。

(11)万载县资格审查地址:万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3楼会议室(万载县阳乐大道406号,万载县中医院老门诊楼)。

联系人:万载县人社局李映娟,咨询电话:0795-8821570;

万载县卫健委李恋恋,咨询电话:0795-8981235。

四、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2021年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人事考试网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相应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

5.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在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服务,且正式在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6年7月1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卫健部门同意报考及工作年限的证明。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资格审查。

8.招聘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职位表中的要求提供)。

9.招聘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

10.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上述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交卫健部门留存(考生请对照所报考的职位条件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资格审查相关规定及要求

参加2021年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考生须在本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持须提供的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有工作单位的通报工作单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可以委托他人进行,除需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凭《资格审查情况单》领取《面试准考证》。请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出示健康绿色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附件:2021年宜春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闱资格审查考生名单.xls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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