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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13人公告

2021-06-09 08:49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蚌埠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2021年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面向2021年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院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详情见《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2021年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条件”中 “25周岁以下”为1995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5. 2021年毕业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6月8日起在蚌埠医学院校园招聘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上午9:30—11:00,报名地点:蚌埠医学院龙湖体育馆(高铁站广场西500米)现场。

  咨询电话:18019800880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提供复印件1份。7月底之前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须填写《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2021年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五张。

  4.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报名工作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初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并于6月21日下午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至蚌埠医学院龙湖体育馆(高铁站广场西500米)室参加笔试考试。逾期30分钟不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7.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答。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基础医学知识》

  笔试内容:《基础医学知识》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卫生法规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2)笔试工作组织

  笔试工作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市卫健委加强工作指导。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1日 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蚌埠医学院龙湖体育馆(高铁站广场西500米)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如还相同的,采取加试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第二人民医院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拟受聘人员取得毕业证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13721001118。

  本公告的相关事项由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2021年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2021年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6月8日

  原文标题: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2021年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蚌埠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原链接MD5:da5313807087b0ca8dfb57de4b059ed6)

(编辑:htwu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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